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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 工 公 司 一、公司管理模式: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。 二、公司组织机构设置: 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公司《章程》建立法人治理机构,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,行政上挂靠中物院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,业务及内部管理实行独立运作。 三、公司管理层次及任务:
根据公司组织机构的层次设置要求,公司管理幅度为:
根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要求,任务下达采用直线方式,即总经理对副总经理(总工程师)下达任务,副总经理(总工程师)对各职能部门领导下达任务,各职能部门领导对本部工作人员下达任务。下级接受并服从上级领导的正确指挥。 各职门部门间的配合与协作通过部门领导协商解决,需经理(副总经理、总工程师)协调的,由经理(副总经理、总工程师)协调解决。 特殊情况下,公司总经理(副总经理、总工程师)可对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直接下达任务。 六、职权与职责对等原则 公司对担任不同职务的人员授予同其职位相对应的职权,同时也赋予与其职权相对等的职责。 七、统一指挥原则 根据纵向分工原理要求,在正常情况下公司任何下级只接受一个上级领导的直接领导,除中间管理层人员缺位时,上级不能越权指挥下级,下级也不能超越直属领导接受高一级的领导,横向协作通过部门领导协商解决,不能协商解决由公司领导协调解决。 八、项目管理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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